愛是恆久忍耐

在所謂聖經中如此一段﹕”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每次聽到有人說起這一句都不其然起哂雞皮。如果所有信耶穌的人都相信愛是恆久忍耐的話﹐我真是替他們難過。
我們活在世上﹐無論是求名利、求權貴、求安穩、求刺激﹐最後最後求的﹐其實就是開心。對於愛這樣東西﹐在不同時代有不同標準。今時今日﹐如果還有人奉行愛是恆久忍耐﹐肯定活得砍呵之極。如果你老婆勾佬﹐你是否可以恆久忍耐呢﹖如果她跑去做雞呢﹖如果仲大埋肚呢﹖你還可以恆久忍耐﹖如果可以﹐只有一個可能﹐就是你已不再愛她﹐所謂哀莫大於心死了。
兩個人在一起﹐為的就是開開心心。畢竟人不是完美﹐偶爾的遷就倒無妨﹐恆久的忍耐就大鑊了。兩公婆一起生活﹐男的就嫌女的肥腫難分、聲大夾惡、東施效顰﹐女的就嫌男的風流成性、不修邊幅、又煙又酒。既然大家都覺得對方一無是處、篤眼篤鼻﹐何苦還要忍﹖倒不如一聲 bye bye﹐各行各路﹐尋找自己的一片天﹖
我有些教會朋友結婚後因為性格不合而希望離婚﹐認為對雙方都會好一點。教會的人知道後說人的婚姻是神所結合﹐人不能解。所以就出動所有弟兄姐妹、靈修小組、導師、牧師來做和事佬。明明是兩個人的事﹐變成整個教會的事。明明是對方不對﹐又給說成“你自己都有D責任既”﹐黎橫折曲﹐隱惡揚善﹐務求做到家醜不出外傳﹐就是所謂的愛是恆久忍耐了。
和教徒結婚之前﹐自己諗清楚喇﹗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巴黎旅客 said,
June 3, 2007 @ 2:22 am
持久的愛像細水長流……
詹 said,
June 3, 2007 @ 8:08 am
婚姻,真是一個很大很大的承諾
我仍然不敢挑戰這個責任呢
Super S S said,
June 3, 2007 @ 8:13 am
愛是不易!
莎拉 said,
June 3, 2007 @ 8:38 am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單一個人未必能做到
需雙方彼此付出才可
Ben Richardson said,
June 3, 2007 @ 10:54 am
你有沒有想過其實所謂的神都是人,只是那些人受到教廷封神而已。就聖母而說,她為何在馬槽生仔呀,就因為她未婚生子,其實在那個年頭是死罪來的,就因為她所生的是將來有好大影響力的耶穌,這就被人編成童話一樣。其實聖母是頗淫蕩的!
yip said,
June 3, 2007 @ 12:52 pm
說得有點道理~~但也說得有點點偏激~~
個別情況~~個別處理~~
沒有一定的答案~~
林源三 said,
June 3, 2007 @ 2:23 pm
To Ben: 我很喜歡你的論點﹗
仙一田治 said,
June 3, 2007 @ 3:35 pm
你是在我的blog回應的那個人嗎?我看你也很喜歡交朋友呢!你可否跟我交朋友呢?你也可不可以叫你的朋友來看我的blog?ok?我的blog是:http://hk.myblog.yahoo.com/gunder890-justin00980
最後,如果你的朋友是有一個是高達的,更絕不能錯過喔!^^
要多來啊!我也很喜歡交朋友呢!^^=3=
小安 said,
June 3, 2007 @ 5:37 pm
愛是永恆是要看雙方面,我好同意你說的要想清楚才結婚,因為真的是一生一世的事,好高興認識到你。好個blog好多野好精彩呀。你好多心機wor,得閒可以再去我的blog,多謝你來看我的小文章。
sam said,
June 3, 2007 @ 6:30 pm
用”忍耐”這詞好像不太好~如改成”包容”,愛是恆久包容感覺好一點~這樣的愛比較開心一點
kin3980 said,
June 3, 2007 @ 8:24 pm
好
雜貨仔 said,
June 3, 2007 @ 9:59 pm
看到了你給我的留言
希望大家以後能多 ”吹水”
beebee said,
June 3, 2007 @ 10:00 pm
梗係啦,明明個男人打老婆,都唔可以離婚.
基督徒最興就成日開口埋口話自己係基督徒,一做左d衰野或傷風敗德事時,就般個句:神都會犯錯,然後又話自己未係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更甚者仲要係未洗禮,踩住界咁玩,幾過引啊~
Lucy Wong said,
June 3, 2007 @ 10:44 pm
Hello, 你好.
我的post不夠2分鐘, 你便回應了.
你也有關於六四的post啊.
你也是yahoo blogger嗎?
樹仁 said,
June 3, 2007 @ 11:11 pm
我都背左入腦..小6個陣..
聖經的愛...和真實的愛情有不同吧
多了一份詐欺
cy25 said,
June 3, 2007 @ 11:15 pm
愛係要包容,但包容也要有個限量,我跟我男朋友今天分手了.我包容不到一個動手打女人的人
perry said,
June 3, 2007 @ 11:28 pm
就係因為依家既人唔認真對愛, 去尊重愛
(如果你老婆勾佬﹐你是否可以恆久忍耐呢﹖
如果她跑去做雞呢﹖如果仲大埋肚呢﹖)
所以唔好話結婚, 就算係拍拖妳都要慎重既對待,
如果當初有慎重既對侍就未必會有以上情況發生,
所以都唔好話基督徒點樣點樣
pettychui said,
June 3, 2007 @ 11:34 pm
真不明白,既然大家咁講尊重、自由同個人主意,點解個基督徒要比未信者批評呢?為何未信者可以任意批評基督教的教義、信念和行為。那我們的人權也能讓我們發表我們的意見啫!那又有何不可?一支半解的,請別亂批評!!!
肺人 said,
June 3, 2007 @ 11:50 pm
純粹童話式的婚姻世上沒有, 一定有些現實的考慮, 但婚姻的主調都是愛.
我也識得一些教會的男女, 覺得他們較為早婚, 因為他們多數從事公職, 例如教育, 醫療或福利, 薪高糧準, 負擔得起結婚開支, 另一個因素可能是教會不淮婚前性行為和同居, 使他們想早婚.
Windy said,
June 3, 2007 @ 11:56 pm
我同男友都打算買樓然後再儲錢結婚,但一直我都擔心他會嫌棄我唔夠叻,英文唔好,因為咁我一直對自己都冇咩信心,成日都諗好多野,雖然我真係好想同佢有自己既家庭,但我總是成日都覺得唔係好實在,咁點呀?會唔會有咩意見? thx.
hilda said,
June 4, 2007 @ 1:18 am
其實,當你成為真正ge基督徒(受洗了),
你要做到”愛是恆久忍耐……………….”係吾難ga,
因為當你明白了解神ge時候,你對人生價值觀係會漸漸改變的,..
為何基督徒可以做到這一點呢?
因為每個基督徒都有一個共同ge目標,另一方面,他們不單是愛對方,
還會愛他們的主.
對基督徒來說教會:”教會是我們的家,.” 當你有事的時候,你的家人不會關心你嗎?我想不會吧,.
所以弟兄姐妹、靈修小組、導師、牧師不是和事佬,而是一家人.
我們的婚姻的確是由神所預備的,但是我們真的有100%聽他的安排嗎?
你現在的另一半真的是神所預備的嗎?
沒有確定另一半是否合乎便結婚了,”離婚”指不過是遲早ge事.
可能你覺得聖經所說的是謊言是歪理,但你要知道的是,聖經出現以來沒有人有證據能反對他,,足足3000多年呢,.
你能否說一個謊言3000多年都沒有人能解破嗎?
gary said,
June 4, 2007 @ 1:24 am
真誠同坦白去對自己愛的人.不是就最好的愛嗎??
林源三 said,
June 4, 2007 @ 1:31 am
Hilda: 我覺得你好無知。我入左基督教好多年﹐自問都幾了解這個宗教。我覺得入面好多道理都係無跟據的﹐而且與時代脫節﹐神係好殘暴既﹐郁D就要人死﹐要人落地獄。所以我多年前離開了教會﹐現在活得多好﹗
聖經的破綻多如恆河細沙﹐係你自己將個頭塞入D沙度話睇唔見o者。唔信請看看 http://truthbible.net/
http://hk.geocities.com/aboveday/re-goodbye.html
做人唔好咁盲目﹐人信你又信﹗
木頭人 said,
June 4, 2007 @ 2:05 am
sorry
我唔知點解你會有這樣的想法 !!! 可能係在你成長中 or身邊朋友 令你感覺到這樣灰暗 .
我又唔知你點解要直指 聖經 同 教徒 的不事 .
一. 我心中所想的真正愛情係可以包容晒 –> 如果你老婆勾佬﹐你是否可以恆久忍耐呢﹖如果她跑去做雞呢﹖如果仲大埋肚呢﹖你還可以恆久忍耐﹖
你講得無錯真係好難 忍耐 架 !!
但 你要想想點解你 老婆 or 老公要咁是不是在生活中大家有一些事情令到對方會咁做 . 因為在法生每件事都有因由 同 所有野都唔係單方面而出 , 好像火咁 要生火第一要有可燃燒的氣體 or 物質 第二要有空氣 第三要生火的工具 , 所以唔好一開口就指對方的不好 , 要了解對方點解咁做 .
每一個人在結婚之前﹐自己都要諗清楚喇﹗
因為結婚唔只係兩個人的事.
請不要在每一件都從你的主觀 同 表面去睇 , 要從多方面去睇你所知會越來越多 , 這時你就可事件的因由 , 可令你自己醒察不做同樣的錯 .
beebee said,
June 4, 2007 @ 8:04 am
我深係知,我識過咁多基督徒都係假仁假義,唔同老一輩個d,依家個d人,係又話自己係基督徒,唔係又話自己基督徒,我就見識過啦,識過個女仔成日係網上面話自己個個星期都希返教會啊,這樣那樣,私底下就同我講話d教友好很煩,成日爆電話,問佢做咩返得小左,個女仔仲要同我講話又遠車錢又貴,呢d都算喇,仲精境既野跟住黎,講粗口都唔知幾勁,仲爛過我,係留言版識親個個男人都同人講自己係處女,踩低人又抬高自己,搞到d男仔私底問我佢做乜事,失驚無神約人出黎,係咁話自己係處,對性好保守,d男仔仲要話佢當人傻仔,一睇佢個款就知咩料,三更半夜走上去一個有女友既男人屋企,飲醉左酒送外賣,嘔到成身都係,之後同人搞野又唔沖涼,咩花招口技都互相玩齊,結果瀨野,去廁所有血同痕癢無比,搞到要睇婦科,真係唔識過呢d人都唔知原來咩人都有
beebee said,
June 4, 2007 @ 8:13 am
男既都唔例外啊,識過一個同女友拍左幾近10年拖,一直冇做過愛,但就咩都玩齊呢,結果後期就話人煩喎,似啊媽湊仔,而且又未搞過野,跟住就同左個大陸女同事有路,最後梗係要同香港個散啦,同大陸個女仔一齊,誓神劈願話唔會離開人,同人玩左半年喇,咩都玩餘玩剩,就一腳”ya”開人,呢度就係佢賤喇,事關個大陸女仔唔係貪錢,屋企仲有d錢,同呢個散原因係咩啊??咪就係見到香港個ex有左新男友囉,人唔黎爭佢唔黎搶,飛左大陸個件又走去插係人地一對中間,做第3者,結果人地咪又係唔揀佢,同自己男友結婚……
大把呢d咁既人喇,基督徒??我識過唔小男基督徒係度叫我出黎搞野,又話sp/sl/sex trade,自己係度開價,都白痴.
咩叫唔識就唔講得,我啊媽咪就係基督徒,個個星期都有返教會,仲成日見到小學校長,依家呢d咪講啦,個老一輩既基督徒比??人地又熱心,又肯幫助人,依家呢d掛羊頭賣狗肉就有!!
joe said,
June 4, 2007 @ 10:56 am
可能系瓜
白面黑龍 said,
June 4, 2007 @ 1:19 pm
既然是個人感受,也不必要妄加評論了。不過我認為人生為的不只是開心。有人雖然活得不開心,但他有理想,因此繼續支持。亦有人因為為了達成目的,即使不開心也會去做。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那個人做的事對他來說有多大意義。
結婚是重要的決定,離婚更需要有更深入的考慮,我想不只是因為不開心而離婚的,我想,總有其他原因吧!
不過,我同意開心仍是人生中佔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們始終都需要活得一天比一天開心好!
Eunice said,
June 4, 2007 @ 2:04 pm
“愛是恆久忍耐”, 是一種信念, 是兩個人相處之道, 就算非信徒也會這樣相信。和深愛的人起, 難道你一開始便想和對方分手, 一開始便想你老婆做雞? 如果你是這樣的人, 婚姻根本不適合你。和一個人開始, 就應相信愛可以恆久, 而恆久的愛應該要有忍耐和包容, 因為每個人的生活習慣和性格都不同, 忍耐和包容是相處之道。當然, 到無法再忍耐, 沒法再一起時我也會選擇分開, 但這已是後話, 是無可奈何的事了。我是信徒, 但這個道理是我未信主的表姐教的, 所以”愛是恆久忍耐”, 是在每個人心中的一個信念, 也是一種堅持。
林源三 said,
June 4, 2007 @ 7:58 pm
Eunice, 我相信作者是在 Challenge “恆久忍耐”這點。你是信徒如果你的婚姻唔 Work Out﹐你會選擇離婚嗎﹖就算你選擇﹐你的信仰亦不容許你這樣做。有限度的容忍是可以的﹐恆久的忍耐便是浪費大家的青春了。無人想自己老婆做雞﹐只是在基督教的立場下﹐就算 Even 你老婆做雞﹐你都唔可以離婚。你身為教徒﹐你覺得這合理嗎﹖
小sue said,
June 4, 2007 @ 8:22 pm
恆久忍耐是不容易, 惺這個同樣是我的生活態度,
因為主的愛, 我能夠愛我身邊的人, 那是一種美事, 而且用這點做出發點, 人都開心d啦.
恆久忍耐和恆久容忍的定義是不同的, 想想吧.
林源三 said,
June 4, 2007 @ 8:31 pm
小 sue: 我們不必執著於字眼上。請問﹕如果我是教徒﹐我老婆做雞﹐我可否離婚﹖就係咁簡單﹐唔駛兜圈。
單眼仔 said,
June 4, 2007 @ 8:49 pm
Wow…………u are so hard working on your blog.
Long Long message and all is meanlingful.
Watched your 留言. This is the 2nd time u leave some wording on me.
Thanks and will visit your blog when i am free.
From 單眼仔
風飛 said,
June 5, 2007 @ 12:27 am
認真諗一諗 時下的愛 其實有兩種愛
一 是交換 相互滿足下 走在一起的
二 是憐憫 是基於內心被觸動所發的
你所說的 是第一種吧
所以其實你不懂
我也不懂
但我知你說的是第一種
所以知你不懂
就你的說話 對那些真有那種愛的人 是一種侮辱
耶穌 被人釘在十字架時
祂說: 父呀! 赦免他們 因為他們所做的 他們不知道
被一班人無故釘在十字架上 還要為他們祈禱求 神赦免他們
這種心情你懂嗎?
如你所言 人不是完美的 我同意
不是完美 就是有缺點
既然都是有缺點的人 就要相互忍受對方的缺點
除非你打算單身
明顯 離婚 只是逃避問題而已 某程度而言 是一種放縱
不竟 人總要一個理由 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我稱讚你的勇氣和率直的性格
我勸你求那厚賜百物的 神 賜你聰明 智慧 去明白這些事
勸你的理由 不是要討好你
只是因為 你我皆為亞當的後代 我們是本於一的
若你對真理/真實有興趣 願我天上的父恩待 施恩與你
但若你持著現在的思想活下去 大概可以想像 你是哭著離開世界的
虛空的虛空
願我天上的父憐憫你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said,
June 5, 2007 @ 12:58 am
風飛﹕請不要侮辱我﹗我並不是什麼阿當的後代﹐我是按照有科學跟據的進化論由單細胞經過10億年進化出來的人類。耶穌(如果真是有這個人的話)被釘的時候你不在場﹐所以他說過什麼你是不知道的﹐請不要裝作自己在現場一樣。我並沒有什麼罪﹐不需要什麼人來赦免。我相信我有足夠的智慧分辨什麼是科學﹐什麼是迷信﹐什麼是無知。我對宗教的認識不會在你之下﹐現時教會充斥著像閣下這般開口”願我天上的父恩待 施恩與你”﹐埋口“願我天上的父憐憫你”的可憐虫﹐怪不得愈來愈多人看清基督教的真面目﹐天下幸甚﹗我笑著來到這世界﹐也必笑著離開。想嚇我﹖你省省吧﹗
風飛 said,
June 5, 2007 @ 1:06 am
林源三
我們不必執著於字眼上。請問﹕如果我是教徒﹐我老婆做雞﹐我可否離婚﹖就係咁簡單﹐唔駛兜圈。
聖經 有講及離婚的制度的 請不要道聽途說 教會只是不建議人離婚而已
因為信徒深信 這樣的結合 是 神的美意
若雙方堅持一定要離婚 是可以的
beebee said,
June 4, 2007 @ 8:04 am
我深係知,我識過咁多基督徒都係假仁假義,唔同老一輩個d,依家個d人,係又話自己係基督徒,唔係又話自己基督徒,我就見識過啦,識過個女仔成日係網上面話自己個個星期都希返教會啊,這樣那樣,私底下就同我講話d教友好很煩,成日爆電話
未成熟的基督徒是有的, 假的基督徒也是有的 要不然 聖經為甚麼說 :稱呼我 父呀 父呀 的人 不都能進天國
不都能進天國
林源三 said,
June 5, 2007 @ 1:13 am
風飛﹕當你死的那刻發現原來是沒有天堂﹐也沒有地獄﹐也沒有所謂“天上的父親”的時候﹐請不要怪我黑心﹐我可是會拍手大笑的。哈哈﹗
風飛 said,
June 5, 2007 @ 1:14 am
是呀
其實很多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可憐蟲呀
誠然 我們都是可憐蟲
當然要承受起真實的話 需要相當的心智和身量
所以我說 並不是所有人也可以接受真實
風飛 said,
June 5, 2007 @ 1:17 am
林源三 said,
June 5, 2007 @ 1:13 am
風飛﹕當你死的那刻發現原來是沒有天堂﹐也沒有地獄﹐也沒有所謂“天上的父親”的時候﹐請不要怪我黑心﹐我可是會拍手大笑的。哈哈﹗
若你真的可以拍手大笑 我為你歡喜 因為你也沒有地獄要下
beebee said,
June 5, 2007 @ 1:35 am
我就係見識過一個基督徒插入人地家庭,仲叫人離婚,呢d唔係返左1,2年教會個種,係返左十幾年有多,呢d人根本就係度污染個宗教,返咁耐教會都唔知自己做乜,個腦裝草,如果係咁尊重婚姻就唔會咁啦,仲有啊,就係有d基督徒好歧視其他宗教,例如佛教,拜神呢d,話人地鬼鬼怪怪唔存在,我去觀音借庫遮,又這又那,關佢x事咩,等如我從來都冇話過唔信耶穌,唔信有耶穌呢個人存在,人地反而唔會干涉佢地,佢地就係度干涉人
beebee said,
June 5, 2007 @ 1:40 am
不嫉妒?好難做囉,識過一個女仔,又係由細返教會返到大,個陣lum我個男仔fd,有時大家3線傾電話,成日無x理頭玩單打,後期出到黎聲都唔敢出,之後再係電話講話:啊,我估唔到你個樣都唔差,我仲以為你係師奶,我心諗,你lum我個fd咪自己死埋去囉,係好似前世未見過男人.
佢父母先仲犀利,成日同教會的人講自己每個月比幾多零用錢個女,講到幾豪幾爽,係人面前要臉要威,點知原來一個月比個1千蚊個女.
呢d野都係個女仔同我講.
呢d人真係見得太多喇,識10個有9個都唔係好人.
大熊貓@沉睡森林 said,
June 5, 2007 @ 11:27 am
Beebee,其實如果你不介意的話,可用真正的粗口來代替X.謹供閣下參考以下五個常用字:屌、鳩、柒、閪、撚.謝謝.
beebee said,
June 5, 2007 @ 4:17 pm
哦!好啊,其實我想打ga返個真正字ga,不過唔知你地得唔得丫嘛,話晒係人地個blog度留言,唔係咁好意思.
基督徙 said,
June 5, 2007 @ 5:09 pm
Dear all,
大家好!!! 本人很想與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意見, 首先, 在教會裡聽到的訓勉 - 愛是恆久忍耐……. 我相信大家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 甚至大家會覺得這是非合理的事. 但我希望大家可以想深一層, 行在教會舉行婚禮的, 信都是基督徙, 而這些訓勉都是說給這對新人聽的. 所以對一些未信的人來說, 他們感到疑惑絕對是正常的事!!
但既然各人有著不同的信仰, 我希望你們能夠尊重不同的信仰!!嘗試用正面的態度去看事情!!
最後, 你有罪與否, 我相信絕對不是人來定的. 罪的定義有很多, 並不是殺人放火的才是罪, 切從我們心裡面所想的想法都可以演變成可怕的事!! 希望大家好好想想吧!!
林源三 said,
June 5, 2007 @ 11:19 pm
好一句 “我希望你們能夠尊重不同的信仰”﹗可是你們並未有尊重其他信仰﹗左一句“異端”﹐右一句“邪教”﹐坐在別人的墓碑上討論你的宗教反思。拜山 = 拜偶像﹐信佛做好事也要落地獄﹐信耶穌殺人也可以上天堂。一人信教﹐全家受苦。你現在出來講兩句風涼話﹐什麼”用正面的態度去看事情”﹐你以為你是誰﹖我呸﹗
大熊貓@沉睡森林 said,
June 6, 2007 @ 2:40 pm
回應Windy,痴線!你開口問佢介唔介意你丫嘛!不過你咁冇信心,就算佢話唔介意你都會唔會信佢.咁做人好難開心架.
回應Hilda,恕我坦白,依個世界最少百分之八十o既人都係傻o既.一個謊言3,000年拆不穿,一點都不出奇.正如我同你講話中國人係外星人的後裔一樣,我諗你都幾難舉反證出來證明我一定錯.但無論如何,熊貓認為,教會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對於那些對人生冇乜idea的人來說,到教會接受一星期一次的洗腦是有必要的.大家聚在一起唱唱歌,分分享,是一種心靈的寄託.到教會就像每天上廁所一樣,六天辛苦工作和受氣,星期日到教會由所謂“一家人”去做心靈按摩,把那些shit放出來,並無不可.雖然教會聚會會削弱一個人的邏輯推理能力,和另人變得更加愚蠢和不問情由,但當一個社會需要穩定和諧的時候,這些人將會是非常必要的.
回應風飛,寫沉睡森林以來,看過這麼多的留言.你的留言最為歹毒.一句:“願我天上的父恩待 施恩與你”.你老幾?你知道我的需要嗎?如果你不知道,請問你所謂“天上的父”如何施恩予我?收起你的口號吧.
對一個色魔而言,在暗黑街角遇到一個低胸短裙的美少女便是他的“恩”.對鄧小平而言,能把天安門的學生殺個乾乾淨淨便是他的“恩”.我的“恩”是什麼,你有資格告訴我?
這種強加於別人身上的所謂“恩賜”,可謂極度自我中心.當然,以大部分基督徒的吹水Profile來說,你大可以話熊貓我需要平安,需要幸福,阿芝阿佐一番.你又可以話,“我雖然唔知你的需要,但上帝知道.”.我挑!咁麻煩你今晚問吓上帝,我的“恩”是什麼,然後話比我知.我都想聽吓人地意見.
如果依個世界真的有上帝的話,以佢性格一定會行雷劈你,或者更慘.根據“聖經”所講,上帝有兩個特性,一.佢好留心聽人講野,二.郁下都殺人全家.你咁煩,成日吹雞叫上帝做呢樣哥樣,佢一定頂你唔順.
在這裡,用番你的說話方式來祝福你:我願我死鬼太爺晚晚陪你訓,使你睡得安穩.我願我以前死左哥兩隻狗,日日幫你看門口,不過佢地好鬼惡,你自己都要小心.
我咁好人,咁全力祝福你,你仲唔講多謝?冇d禮貌!
亂以上帝之名向別人施恩施憐憫,我真係替你擔心.你知喇,你個上帝好鬼小氣架!
Peter said,
June 6, 2007 @ 7:29 pm
回應:大熊貓@沉睡森林
你個網誌回應真過癮,通常一般網誌既回應都係同個網誌同調,但你這一次開開耶教玩笑就引來咁多耶教份子同你死過。
如果我有你回應得咁堅,我都想開開耶教玩笑,不過真係想左一想咋!
都係睇你回應過癮D!
beebee said,
June 6, 2007 @ 9:05 pm
個個星期日返教會黎慰藉心靈,代價都幾高喎,聽人講要比自己人工的幾分幾(唔記得幾多)
hilda said,
June 7, 2007 @ 1:24 am
林源三 said,
June 4, 2007 @ 1:31 am
Hilda: 我覺得你好無知。
———————————–
TO 林源三:
Ha,, 老實說,,我的確無知,.
世上有人是全知的嗎?
不會是你吧!!林源三,.
hilda said,
June 7, 2007 @ 2:02 am
大熊貓@沉睡森林 said,
June 6, 2007 @ 2:40 pm
回應Hilda,恕我坦白,依個世界最少百分之八十o既人都係傻o既.一個謊言3,000年拆不穿,一點都不出奇.正……………………
———————————————
TO: 大熊貓@沉睡森林
那麼你就是那百分之二十嗎?請表明你對”傻”的平價標準。
如你所說,你不用把那些”shit”放出來嗎?不辛苦嗎?
想想吧,你確定你所識的”"基督徒”"真的是愛神的嗎,真的全心相信基督嗎?如不十分確定,請收回你的論證.
我真的想知道你反對基督教真正原因,意義和目的?
你在教會的日子你真的成為過真正的基督徒嗎?
現在,你覺得自己十分精明了嗎 ?好是者,我相信你一定是一位成功人士.
你相信進化論,是單單聽取人們的論點和觀點嗎??
你能證明 ?
—————————————-
TO:林源三
你在教會多年了,我相信你是白過的…
如你所說”做人唔好咁盲目,人信你又信”,,..
你深信現在你的觀點不盲目嗎 ? 人們說聖經是假,你又不就是”人信你又信”嗎?
Peter said,
June 7, 2007 @ 7:07 am
to:beebee
公價係你收入百份之十,不過越多越係代表的既信主誠意,唔係D代言人(牧師)食乜,D代言人又有老婆仔女,又車又樓,你以為係上主俾佢?
個個星期去果度係各有各目的,例如有經紀所謂擴展人際網絡(尋找商機)?
如果真係要好人,但要每星期都去用幾個鐘去俾人教,又話要聽分享又乜要物,你真係咁都信?
真係要做好人,唔需成日講,成日掛響口邊講講講…..我係基督徒。
ps:我淨係同你講咋,墾請所謂基督徒不可對號入座!
大熊貓@沉睡森林 said,
June 7, 2007 @ 1:28 pm
那麼你就是那百分之二十嗎?請表明你對”傻”的平價標準。
>>熊貓熊貓覺得自己係那百分之二十.每個人對”傻”都有不同標準,我的標準就主要是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和缺乏邏輯推理能力.在宗教團體中,基督教天主教是重災區.你到教會一趟,大慨已經可以總結出人類的所有邏輯誤區.
如你所說,你不用把那些”shit”放出來嗎?不辛苦嗎?
>>我也有我的Shit,但多年來的經歷,令到自己有自動修復功能.我不用靠教會,也不用靠耶穌.多謝關心.懦弱的人求之於外,我是求之於內.當然,懦弱也不是錯,人性而已.
你確定你所識的””基督徒””真的是愛神的嗎,真的全心相信基督嗎?如不十分確定,請收回你的論證.
>>唉...你細心d睇下你自己寫乜,邏輯大兜亂.大佬,我點衡量佢地係咪真心愛神呀?乜野叫全心相信基督?基督叫你去死你去唔去?你點分辨是基督叫你去死定係撒旦叫你去死?我真係覺得遺憾.
我真的想知道你反對基督教真正原因,意義和目的?
>>我諗,你已經攪錯左“大熊貓”同埋“落花流水”了.我地係兩個人,乜耶穌冇話比你聽咩?
>>我唔係反對基督教,人類愚蠢的歷史有幾千年.多一個基督教冇問題.依個世界一定要有蠢人,冇蠢人就冇聰明人.所以基督教一定要存在.熊貓反對一切盲信,不管它是基督教,天主教,定係佛教.低層次的信眾大部分是愚蠢的,因為各式各樣的所謂信念,價值觀不停由所謂“一家人”去灌輸,人會變得盲目.
>>但是,熊貓相信所有宗教都能提升人類到所謂“完人”的層次,得道高僧又好,得道牧師都好,都係得道.但是現在的人所謂信教,不過是愚昧的表現,和得道沾不上邊.可悲.
林源三 said,
June 7, 2007 @ 1:56 pm
To Hilda: 你所問的﹐都只是為了自己詞窮而問﹐你跟本就沒有提出任何論點/證據﹐只是重複地問一些連你自己都沒有答案的問題﹐你以為我也沒有答案﹐所以最後就大家都不能說誰是錯了。當然﹐這裡不是法庭﹐我們不需要證據﹐但我還是希望作出一點回應﹐希望你能虛心受教。
我不是全知﹐但不是全知並不代表無知。知識就是力量﹐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才算是個人﹐否則的話只是一隻跟尾狗。
我做過一個網上 IQ 測試﹐說我是 top 5% IQ, 我想我是符合那百份之20吧。在我而言﹐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凡事不反思﹐不懷疑﹐不質詢就是傻。我肯定不是這種人﹐至於你是不是﹐你應該很清楚。
我放 shit 的地方是屎坑﹐你放 shit 的地方是教會﹐這點很明顯吧﹗
我認識的基督徒和你口吻一模一樣﹐思想一模一樣﹐連被人批評時候顯露出那種由無助發展至無知的反抗﹐再發展至無聊狡辯﹐也一模一樣。如果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我認識的那些都應該是。
我並不反對基督教﹐我只是指出這個信仰對人類的禍害﹐如何令人迷失心智﹐放棄努力向上﹐變得心胸狹窄﹐變得偽善。我的出發點是希望更多像你(也像以前的我)被長期愚弄的無知可憐虫﹐能夠重新認識人生﹐能夠明白自己不需靠什麼神佛也可以創出自己的一片天。只此而已。
關於相信進化論這一點﹐你是有嚴重邏輯謬誤的。我們只會去“相信”一件無證據的事﹐就像我們相信有外星人一樣。對於事實﹐我們並沒有權利去選擇相信不相信﹐我們只有權利去選擇逃避現實﹐或者自我欺騙。
進化論是一們科學﹐經過無數驗證及研究﹐早就證明了是事實。你可能在教會被洗腦洗得久了﹐漸漸喪失了獨立思考的能力﹐現在所有醫學院和科學研究皆知道進化論是事實﹐我們不用去相信﹐因為你不得不信。我聽過有些教會的人士說達爾文在死前自己推翻了自己的進化論﹐這是假的﹗達爾文從來都沒有推翻過進化論﹐你給人騙了。如果你想知得更多﹐我建議你去 Wikipedia 看看關於 Evolution 這個欄目。如果你不願看﹐你是自欺欺人﹐如果看了你還相信所謂神﹐那你是愚昧無知了。不過﹐正如大熊貓所說﹐社會上非常需要像閣下這些盲虫附和的無知婦孺才可以安寧。你繼續沉迷對社會亦是一件好事。
finefanny said,
June 7, 2007 @ 5:26 pm
是愛是恆久忍耐 但並不是等於 愛是恆久忍受
beebee said,
June 7, 2007 @ 6:55 pm
haha…我都覺有d人係要靠返教會黎慰藉自己心靈,如果唔係呢個世界會好亂,就等如我之前所講的人(因為貪戀性愛而飛左個拍拖多年的女友and搞人老婆那些),平時就循規蹈矩,個個星期返教會,唱下歌,聚下餐,搞下活動,好似好健康,根本呢d人冇理智,冇道德觀,人格卑劣,偽善,平時就積積埋埋,係人面前要做到謙謙君子,有禮貌有教養,一有外間引誘咪咁囉,比藉口自己亂黎,好似山洪暴發咁,係咪教徒都係咁,都知道有d咩係應該做,咩係唔應該做,我來來去去都唔係反對梗基督教,係睇唔順眼有d人開口埋口借宗教名義黎標榜自己,實質就仲衰過一個冇信仰,甚至係冇乜讀過書的粗人.
我都覺得一個人如果人沒有獨立思考能力﹐凡事不反思﹐不懷疑﹐不質詢……就等同一個廢人,要個腦黎都冇用,行屍走肉咁,其實講真,都覺得呢d人好慘,內心係好空虛,內心得唔到平衡.
我識過一個人就係咁,佢返左十幾年教會,之後識左我,竟然個個星期放假都唔返教會,叫我同佢出街玩,d教友係咁打比佢,約佢食早餐,成機捉佢返教會,佢都放人飛機,我仲問佢會唔會冇咁好,一個星期都只係返一日,而且你都返左十幾年啦,呢d人根本係借個教會黎攝期,一遇到自己心頭好,咪連咩人都唔理囉.
林源三:你以前做左基督徒幾耐??其實都鄧你高興,可以抽返隻腳出黎,搵返自己,但係係咪好難抽身既呢??其間應該有過好多爭扎同疑惑??因為我覺得一個人盲目左咁耐好難抽身,有d會有心無力.
Maud said,
June 10, 2007 @ 2:29 am
首先多謝閣下在小人的blog回應, 我很同意的確是很難, 難在父母為何要愛子女, 難在夫妻為何要相愛對方, 難在神為何要愛世人, 真的! 很難~~~!
看到這兒各位不論是基督徒、反基督徒甚至非信徒, 我很好奇地問大家一個問題: 你們自問值得被愛嗎?
如果大家覺得在愛中是不須、不必去……愛是恆久忍耐, 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 不張狂, 不作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 不計算人的惡, 不喜歡不義, 只喜歡真正理,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那麼…….大家去盡情去玩婚外情、打老婆老公家人, 甚麼也可以去做, 因不憧愛、不尊重愛更不值得被愛!
我自問自己不值得被愛, 但感謝神, 祂去愛那些技女, 下流的稅吏, 沒文化修養的漁夫甚至曾想把基督徒趕盡殺絕的保羅…etc, 這就是
神可以先愛我們, 所以我們知愛、識愛、明愛, 為何大家恆久忍耐地去愛?
我不知有多少人看到我這回覆, 更不知有多少人會去仔細地想一個認認真真地想, 不論各位是基督徒、反基督徒甚至非信徒也好。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said,
June 10, 2007 @ 4:00 am
Maud: 我自問自己值得被愛。但老實說﹐我不需要被愛。”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個世界是殘忍的﹐弱肉強食﹐從來容不下憐憫﹐亦不要奢望憐憫。
至於你說如果不認同“愛是恆久忍耐…”就可以不尊重愛﹐我認為邏輯有問題。我針對的只是“恆久忍耐”這四個字﹐合則來不合則去﹐無謂勉強﹐跟打老婆有可干﹖正正是因為有人打老婆﹐我們才不能恆久忍耐﹗
我不相信有神﹐就算真的有﹐我也不會愛他﹐因為我覺得所謂神的行為比人更卑劣﹕濫殺無辜﹐心胸狹窄﹐自以為是。如果有最後審判﹐應該審判神自己。
就算真的有神﹐我也不認為神愛我們。如果愛﹐那麼為什麼還有戰爭、南京大屠殺、南亞海嘯、非洲飢荒、愛滋病﹖那些初生嬰兒犯了什麼罪﹖理智的人啊﹗我們不靠自己﹐難道要靠這個殘暴不仁的所謂神來憐憫﹐在他面前搖尾乞憐才可以活下去﹖這樣活著﹐比死更難受吧﹗
想想在人類文明歷史上﹐神幾時來過給我們什麼好日子﹖如果有神﹐這些年來他跑那裡去了﹖難道在打飛機唔得閒﹖
那人 said,
June 11, 2007 @ 8:58 am
愛固然難恆久, 所以我好怕說愛這個字, 因為一旦說出口, 就要對愛有一份承擔,一份包容...總之要為愛 “忍辱負重”, 倒不如在說”愛”之前, 考慮一下自己有冇能力為愛作犠牲.
“愛”衍生出這多痛苦, 諸位可要小心了!
Maud said,
June 14, 2007 @ 12:39 pm
對啊!打老婆的人真是老婆嗎? 怪哉!怪哉!
by the way. 不知為何當我send這段文寫上來時…..很多字不見了??????
或許去你那個http://hk.myblog.yahoo.com/blogreader889/profile
的留言板有更正確的
芯愛 said,
August 17, 2007 @ 3:04 am
朋友如果你准備結婚的話,我一定要告訴你一句非常重要的哲學名言,你一定要有無限忍耐包容對方缺點的心,世界上沒有絕對幸福圓滿的婚姻,幸福只是來自於無限的容忍與互相尊重。
一位小女孩 said,
August 21, 2007 @ 12:25 am
我相信「愛是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我認為你看要看得全面,你不可以用「忍耐」來看整篇的經文,如果你每次都是用這樣的方法去批評一些東西的話,我可以跟你說,你和那些八掛雜誌的寫作人一樣喔。
我是一位基督徒,我相信聖經的一切。
你有賞試去相信祂嘛?我過得很快樂,因為我有神與我同在。我感受到祂的存在。
希望你也可以得到這份福份,我會為你禱告的。
你也不要亂說話喔,神會聽到的。/\/\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said,
August 21, 2007 @ 12:34 am
小女孩你好﹐我求你千萬別要為我祈禱﹐因為這是在侮辱我﹐我和你無怨無仇﹐你為何這麼恨毒﹖你年紀小﹐所以相信聖經的一切﹐但你自己有用腦分析思考過嗎﹖看看我那篇 “信基督的禍害” 吧。祝您早日撥開迷霧見青天。
大熊貓@沉睡森林 said,
August 21, 2007 @ 1:03 am
落花流水,我都估到你會咁講架喇!呵呵...
小女孩,唔好幫人祈禱,幫自己好喇.你覺得好o既野,其他人未必覺得好.例如有人鐘意食四川火鍋,佢請你飲晒d湯,你係咪好開心呢?佢以為自己比左佢最好o既野你,你唔一定中意,係咪?
你感到神與你同在,我自己就覺得有好有唔好.好o既係你有個心靈寄託,不過依個世界有好多其他野都可以寄託,唔一定係神.唔好o既地方就係乜都賴神,好就話係神幫你,唔好就話係考驗,咁人生就好冇癮架喇.
至於你話叫我地講野唔好咁大聲,小心神聽到.我地都叫做行得正企得正,唔洗怕.比佢聽到我地問候佢老母都好o既,等佢殺少d人,玩少d大屠殺,可能係一件好事.
katy said,
August 21, 2007 @ 7:14 am
對阿!說的好!
女孩子 said,
August 23, 2007 @ 7:03 pm
我不是一個基督徒….我不配….
因為我沒那麼多錢和時間奉獻給教會…..
但我小時候也上了四年多同一間基督教教會……
幾乎每星期都去坐4/5天…..
過後幾年都斷斷續續被不同的同學帶去多間教會過
中學七年也是基督教學校…….
對基督教的疑問愈積愈多…
在這裡愈看下去…愈想到一些事….
第一:
教會是等價交換….
你信….他給你永生…..不信….你死無葬身之地….
你殺人放火無相干……
第二:
聽說….在本港不論犯什麼罪….
要是你是基督徒…能夠減刑….
第三:
大多信教的人都是沒有自信有人愛的人….(簡稱自卑)
認為世上沒有人愛自己
第四:
假日沒什麼活動…..(無人約)
第五:
認為自己高人一等…..
自己較為尊貴…..勸(迫)你入教是對你的恩賜….
你唔受就係魔鬼的門徒….
就會被暗罵………….
第六:
教會有儲分換禮品的制度
帶愈多人到教會去就有愈多分就可以換禮品….
第七:
現在都證明了進化論
為什麼還有人信七天造人之說
本人是理科生…更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也不是對基督徒心態有太大了解或是厭惡感
不過就我所見是這樣的
有是資深基督徒的人能告訴我你的心態嗎?
能講解一下為什麼要以儲分制度…
我每次問人都叫我不要問…只管信
vane said,
August 29, 2007 @ 12:34 pm
我觉得爱唔係话恒久忍耐,而係恒久体谅!
Jasmine said,
September 14, 2007 @ 8:41 pm
我觉得爱应该不能说是忍耐吧!两个人在一起原本就应该要互相体谅啊!不过婚姻真的是一个很大的承诺。所以想要闪电结婚的人真的应该要三思啊!
jenny said,
September 23, 2007 @ 12:03 am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是浪漫的誓言 也是 理想的愛情
emily said,
February 12, 2008 @ 10:12 am
睇任何文章都要睇埋上文下理, 不要斷章取義, 不要隨意去歪曲聖經意思~
Eileen said,
February 14, 2008 @ 4:51 pm
其實大家不用這麼偏激啊
我曾經也是信奉天主的人
因為那時我真的能從信仰中得到我的心靈寄託
現在我沒有這宗教信仰了
那是因為我比較信奉自己和科學
覺得它們有足夠的條件讓我更為相信罷了
但也不用抹殺過往曾信神的事實呀
我覺得現在我不信主是因為沒有信的必要
或許是因為我與衪的緣份斷了(或許是暫時 也可能是一輩子)
我們曾有的聯繫沒了
所以
不信神的人們
您們認為主是無稽之談
或許是您們跟主無緣
聯繫不上
不能理解或認同主的可信(敬)之處
就像某些人注定了永遠也做不了您的知心好友一樣
……道不同不相為謀
而信神的人們
也許您們與主有緣
有了我們不能了解的聯繫
能理解到主的可信(敬)之處 而我們不能或是不認同
所以我們對宗教信仰才會出現價值觀的偏差
各人有各人的看法
有可能大家都是對的
也有可能大家都是錯的
只要我們相信自己便可了
幹麼一定要說別人不是
說服別人自己是對的呢?
我也有可能說得不對
我會尊重大家的意見或批評的
Mr Ball said,
February 16, 2008 @ 12:27 am
現今人類就是這麼腐敗:不知廉恥,荒唐淫亂,暴力血腥,自高自大,墮落謬妄,自私自利,虛偽訛詐,貪得無厭,數之不盡的罪。懂得分是非黑白有一點點良心的人也不能說自己沒有做過錯事吧?
愛的原意就是如閣下所言的林前十三章的經文,但是閣下又一次一知半解了:聖經說的愛不只說男女之間的愛情,是人與人/人與神之間的愛。愛當然就是這樣,動不動就粗口辱人,又喊打又喊殺,或者秋後算帳,伺機報復,還算愛嗎?如此的生活,會是閣下說的”開心”嗎?
聖經那裏說不可以離婚?但是聖經卻說:
申24:1 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只是離婚本不是理所當然的事,不應該鼓吹的。
對於閣下提及的一個例子,你在場嗎?你聽了邊個邊個的說話就盲目信了作論斷嗎?就算是如閣下所言,該教會的人”黎橫折曲﹐隱惡揚善”,那就要論斷所有基督徒嗎?這個世代有極多像在此不按真理留言的”基督徒”啊。
閣下如果有興趣批評聖經或基督徒,請用心一點看聖經才說,請不要自取其辱啊。
理沙 said,
April 29, 2008 @ 9:14 pm
其实圣经里的经文不是那么容易明白的。
再虔诚的教徒,也可以“行差踏错”,毕竟我们只是人,很多东西不能明白。很多时候很容易犯错。
很多人话,去教会只是想识女仔,由D人就系想叫朋友等等。不是每个人去教会为了听上帝的话,想去了解圣经的原理,想去赞美神。
或者不好这么快下定论先,凡事无绝对。
真正明白及接触过上帝的人,才会明白为什么爱是恒久忍耐。
winks* said,
April 30, 2008 @ 12:29 am
某程度上… 我蠻同意你的論點…
愛並不可以只基建在一句’愛是恆久忍耐’
只不過
specifically targetting at christians seems a bit unfair to me…
我自己並不是基督徒…
我們跟他們不同之處只不過是觀點與角度呀
有必要這麼決絕地否認他們嗎??
Benjamin Lee said,
May 1, 2008 @ 11:05 am
‘愛是恆久忍耐’只是一句Slogan!不必太認真! 跟什麼‘夫妻要相敬如賓’一樣! 祇是一些勉勵人的說話! 太認真的話, 受苦的必然是自己! 除非你是一個被虐狂!
其實, 如果還有愛, 便還有忍耐; 但如果情已逝, 哪裡來什麼忍耐?
再說, 愛和結婚是兩樣東西! 雖然兩者很大關連, 但相愛的人不一定會結婚; 結婚的人不一定相愛; 就算結婚時是相愛, 也不保證日後會永遠相愛!
有人會說, 不會一生一世, 便不應結婚! 不過, 誰又能預知未來呢? 現實就是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攪離婚! 俗語所謂: 勉強無幸福! 當你盡一切努力去愛, 但還是得不到愛時, 便應let go!
不過, 世事無絕對, 正如我剛才所言 ‘結婚的人不一定相愛’, 很多人是為責任, 為面子, 或為啖氣, 或害怕轉變等等等等, 就算夫妻間已無愛, 仍舊維繫一段婚姻, 不管它有多爛! 那又何苦呢?
男女間的愛是雙方面的, 雙方都要不斷努力, 才能維繫愛!
珍惜愛, 和努力去愛, 你得到愛的機會便很高! 我不會說你一定得到愛, 因為世事無絕對啊!
凡事盡力而為, 便問心無愧! 就算你真的得不到某人的愛, 你也毋須疑惑, 因你已心裡富足!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扣肉! (註:都係一句slogan或爛gap!)
相葉 京 said,
May 24, 2008 @ 10:20 am
To林源三及其他反基督言論的各位︰
其實某程度上你地的言詞都太偏激了!!!至少不是每一個自稱當基督徒的人都如你所看到的,亦不是每一間教會都會有令人質疑它的運作的。即使現今社會已經越來越腐敗,不過,仍有許多人都潔身自愛的。至於,這次篇文章的論點係「愛是恆久忍耐…」而非假設在老婆勾佬、大肚…大家太集中於這個假設的例子上了…
因為太多人回應了,參閱過這麼多人的睇法,看到許多不同的意見,「愛是恆久忍耐…」但大家認為,不開心就離婚嗎? 如果是真愛的話是不會出現勾佬、紅杏出牆的吧…愛、不是用口說的,也不是從旁觀者可以評論的,自己的愛情,只能跟自己伴侶去談論,你對別人的愛情觀不認同,都好正常,不過大家不要因此作出過量的偏激的回應,尤其林源三,你曾經信過神,不過離開了,到底是你上的教會的問題還是你真的相信自己已經看透了?!不過,這個不是我要跟你談的重點,所以你不用回覆。不過,請不要把所有人都推落水。
另外,各位弟兄姊妹,替別人禱告是不用告訴別人的,因為我們禱告不是要別人知道我們禱告,而是求神的垂聽同幫助,因為許多人聽到都只會覺得這樣是貓哭老鼠或裝模作樣罷了。
name said,
May 24, 2008 @ 10:33 pm
funny enough…
I think no one should argue here.
Believe what you believe.
We don’t need to persuade others.
If you believe in God, fine! Keep going!
If you don’t, fine!
林源三 said,
May 25, 2008 @ 1:17 am
To Name: Really? If you don’t think you need to persuade others, then why are there all these preaching seminars, why do Christians bring others to fellowship? If they do not need to persuade them, why even need the gospel at all? It’s all marketing and believe me, Christians are constantly persuading others, so I don’t see why I can’t do the same.
Benjamin Lee said,
May 25, 2008 @ 11:29 am
我倒覺得林源三兄言之有理! 要知道面是人哋俾, 架是自己丟的! 心平氣和跟你說, 你不聽! 揶揄你兩句, 你又發脾氣! 舉個比較極端但絕對合情合理的例子, 以為讓你容易明白, 點知又俾你話偏激! 咁即係唔駛講啦!
其實, 耶教人士喜歡將自己說成正道, 這才是最偏激! 最近, 在本站的另一個留言版上, 我又再領教過了!
我建議, 凡想信教的人, 應要像師奶買餸格價一樣, 至少了解及比較一下不同的宗教, 才決定信與不信, 及信哪一個比較好!
千祈唔好俾人哋叫去埋啲咩佈道會, 聽埋啲咩所謂見證, 係情緒高漲下, 糊里糊塗就信咗, 之後仲幫埋人護教添! 明冇? 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