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謀私

近日報章大篇幅報導﹐前廉署高層質疑陳四萬於93年仍是布政司時不合理地取得恆生銀行100%按揭買樓﹐懷疑有人以權謀私。另外傳媒亦揭發四萬女兒亦獲得91%按揭買樓﹐質疑亦是有人關照之嫌。
這些消息早不出遲不出﹐偏在立會補選投票前兩星期才出﹐明顯是別有用心﹐不過這些事情常常有﹐每逢投票前總有人被挖瘡疤﹐翻舊帳﹐大家也都慣了。
反而要留意的是﹐那瘡疤是什麼﹐是給人冤枉﹖還是真有其事呢﹖就本事件來看﹐獲得特別對待就肯定是了﹐港英政府在1991年為了防止樓市上漲﹐推出了樓宇按揭上限7成的措施﹐四萬1993年買樓仍獲得10成按揭﹐肯定是有問題的。可是我們很難知到當中牽涉的利益關係﹐究竟是以權謀私﹑以利謀私﹑還是純粹有人俾面就無從稽考了。
不過作為有承擔的人﹐為了釋嫌﹐必需出來向公眾交待一切。可是四萬要怎樣兜才可過關呢﹖她的智囊團今次有排煩了。
在12月2日的立會補選投票﹐你會投票給﹕
by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天馬行凶 said,
November 24, 2007 @ 3:28 pm
未夠18歲應該唔投得
城 said,
November 25, 2007 @ 9:52 pm
未夠18歲吾投得
如果得,,我諗會投陳太
貓空子 said,
November 26, 2007 @ 12:13 pm
或者真的有這樣子的事, 但現在證據薄弱(如果真有其事, 舉報人該向傳媒檢舉之餘,還要即時向廉記舉報), 再加上時機敏感, 我覺得這件事不該影響本身的投票意願.
Peter said,
November 26, 2007 @ 7:56 pm
不過用被政府炒魷魚既徐家傑先生提出就好有問題,徐先生都算係個其身不正既人。
咁會俾其他人一個公報私仇既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