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October, 2007

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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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熊貓兄個留言﹐知道他未死﹐亦無被公安拉﹐放下心頭大石﹐立即又再提起精神寫 blog 了。

近排看新聞﹐看見有人給人罵漢奸﹐又有人自認做漢奸﹐覺得應該寫一寫這個題目。我和熊貓兄的立場不同﹐但看法一致﹐覺得李馬丁及陳主教無資格做漢奸。能夠做漢奸的﹐最起碼是要賣國﹐我覺得以馬丁及主教兩位泛泛之輩﹐既沒有能力賣國﹐亦得不到利益﹐說他們是漢奸是有點太抬舉﹐給兩位臉上貼金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戰敗的國民黨政府帶著大批故宮寶物敗走臺灣﹐在當地當起土皇帝。蔣太宋美齡飛到美國在國會發表演說﹐受到總統接見﹐要求美國助台對抗共產黨﹐這才叫賣國。她哥哥宋子文將國文政府的國庫私吞﹐這才叫漢奸。馬丁他們﹐既得不到美國政府支持﹐又撈不到半點油水﹐何漢奸之有﹖

他倆也只是別人的棋子罷了。一個為延續自己的政治影響力而受擺布﹐另一個為權力而受擺布﹐說穿了﹐也是二打六。背後的那個有錢佬﹐才有資格稱為漢奸。精人出錢﹐笨人出面﹐點會自己出來認漢奸咁笨七呀﹐係咪﹖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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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回家/愛–回家

看似沒有分別的文字,其實兩者差別很大!!

有一文友說,男不壤女不愛!!也許這是真的吧!!

身邊有一位女友人,與男友拍拖好幾年了,每一次說到要結婚的時候,就顧左顧右而言它,推說不是時候呀,你父母不接受我呀……等等,然後每次吵架,男方就會走回自己的家,好幾天不見人,電話也不接!!每一次都是女方去哄回男方,為什麼呢?因為男方就是知道她愛他,比他愛她多,所以男方是不會妥協的!!

男人跟妳說不是時候結婚,言下之意就是不想跟妳結婚!!

有人說,男人對女人的感情會一天比一天的少,而女人對男人的感情就會一天比一天的多,當然凡事都會有例外的!! 女人就是這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男人一直都是對妳若即若離,忽冷忽熱的,然而只要有五天對妳很好,又是禮物,又是噓寒問暖的話,女人就還是覺得那個男人是好的!!相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男人都對妳很好,只要有五天他對你不好了,忘了噓寒問暖啦,忘了管接管送啦,妳就會覺得那個男人不好!!

所以男人,愛妳的時候當然愛回家呀!意思就是喜歡回家,想看到妳,因為對妳還有愛,所以理所當然愛回家的囉!!那不愛妳的時候呢?就是愛–回家!意思是等愛回家,都已經不愛妳了,當然不想這麼早就回家對著妳呀!!所以就變成了等他的愛–回家!!

by 逃花園@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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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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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排雖然忙,但都有留意新聞,點解仲有 d 父母仍然可以咁狠心,由得一個5 歲既小朋友係屋企,疏忽照顧兒童既新聞近呢一年成日都聽到,好彩既就冇事過一日,有起事上黎,人命黎架;有個仲衰,生出黎之後就掉左佢,不管佢生出黎之前已經夭折定係生出黎之後先死,都唔應該就咁掉左佢架,身為父母既,唔通真係一d 感覺都冇?良心真係過得到?睇到呢 d 新聞,個心會好翳,就算幾徬徨幾無助,只要自己肯行出一步,一定有人會願意幫你。有 d 人會覺得唔想人幫,覺得自己好似好冇用咁,咩都自己忍,自己受,但有時候真係要顧及小朋友既感受,一個小朋友既身心發展,好影響到佢長大後既人生觀,成日都話小朋友係未來社會既棟樑,點解 d 父母唔感受一下小朋友既感覺先呢?

由決定要生小孩就應該要為佢日後既發展著想,唔好用小朋友既生命黎做賭注,有時聽到身邊同事有 d 朋友,生小孩既原因覺得好荒謬:想留住個男人、想申請間大 d 既公屋、奶奶想生仔,要傳宗接代,唔理你已經生左幾多個女……

而家咩年代呀?仲有人咁既?﹗做女人既唔係為左男人而生存;唔係為左傳宗接代而生存,亦唔好以為自己可以做任何野去改變任何事。好多家庭問題都係因為咁而起,對女人好唔公平,男人亦有責任,點解一定要生仔?女唔係自己既咩?年代已經唔同,點解唔放低自己對傳統既諗法?以前 d 父母教小朋友只會打,唔通而家可以咩?如果而家打小朋友,分分鐘俾人告你虐兒。時代越黎越進步,重男輕女既觀念太根深柢固,但我相信,只要大家放開 d,好多野可以改變,社會都會和諧 d,小朋友都會開心 d。

唔開心有好多方法可以去發洩,唔好將 d 問題帶番屋企,對任何人都唔好。『男人係出面受氣,番到屋企搵 d 老婆仔女去出氣』呢句說話我以前成日聽到,而家仍然有人會咁做,仍然有人覺得冇問題,點解?男人打女人唔係傳統落黎都唔0岩既咩?點解而家仲做?要知道傷害一個人好容易,但要修補個傷口就俾任何事都難,值得咩?當你發洩完,發覺身邊得番自己一個孤獨咁生活落去,你鐘意咩?

有時候見到街上面有 d 流浪者,會係度諗,佢係咪冇親人既呢?定係佢眾叛親離?見到呢 d 流浪者會覺得佢地淒涼,但佢背後既故事有幾多人知?但我深信冇人會願意變成佢地咁,係咪?

by 傻媽媽@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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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壞‧女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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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說『男不壞‧女不愛』這句話﹐可是不知道出處在那兒。要理解這句話的意義﹐首先要明白當中的邏輯關係。在學校我們學過﹕

If (a) then (b) 則 If (not b) then (not a) 必需同時成立。我們試

試將:

(a) =“女人愛”
(b) =“男人壞”

“男不壞‧女不愛”可以寫成 If (not b) then (not a)  [注解﹕ If 男人不壞 (not b) then 女人不愛 (not a)]。而跟據邏輯﹐以下句子必需成立﹕

“女人愛‧男人壞”[If (a) then (b)]

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下並不成立

“男人壞女人一定愛”[if (b) then (a)]  或者
“女人不愛好男人”[if (not a) then (not b)]

[注解﹕據個例子﹐和尚一定是光頭﹐但光頭不一定是和尚。不光頭一定不是和尚﹐可是不是和尚的人也不一定有頭髮。]

好了﹐上完 Logic 101 後﹐我們可以研究一下為什麼“男不壞‧女不愛”。跟據我的估計﹐女人自小管教較嚴﹐家人總是灌輸什麼老實人、斯文人才是好男人的思想。可是﹐你知道這些男人有多悶﹖和這些人交往﹐真是比一杯蒸餾水還要淡而無味。相反﹐壞男人能夠帶給女人的刺激可大了﹗飛車、去蒲、飲酒、跳舞﹐嘩﹗多刺激﹗而且壞男人那種吊兒郎當,那種永遠得不到的感覺﹐可以把女人折騰得死去活來。愈是得不到,愈是要得到﹐乖乖女還不死在壞男人手上﹖

所以女人愛的男人總是有點壞壞的才像樣。可是現實逼人﹐壞男人也沒有幾多個可以附托終生﹐當刺激變成不安﹐吊兒郎當變成不負責任之後﹐女人又會回到好男人的身邊了。

所以說﹐結婚的和最愛的多數都不是同一個人。不過﹐只要無悔青春﹐又有乜所謂呢﹖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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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ew It, Let’s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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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書局﹐看到一本書﹐叫做 “Screw It, Let’s Do It”, 是由維珍集團的老闆布蘭森 (Richard Brandson) 所寫的。大家都知布蘭森是世界上的超級富豪﹐這類富豪式的自傳一點都不好看﹐因為成功的因素往往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出來的。但這本書有點不同。布蘭森並沒有自吹自擂自己眼光有如何好﹐如何動悉先機﹐反而將自己做人的一些價值觀拿出來和人分享﹐而其中一樣就是 “Screw It, Let’s Do It”。

他說﹐當你在考慮應不應該做一件事的時候﹐總會有無數個理由令你不去做﹐但是﹐不勇於踏出第一步就永遠不會改變﹐就永遠不能成功。我自己就是那些千算萬算的人﹐深思熟濾後﹐往往覺得風險太大而卻步﹐為此﹐我已失去了不少機會。可幸的是﹐當我深思熟濾後還決定做的話﹐大部份情況都會成功。我在想﹐如果我的膽子再大一些﹐那我的發展一定會比現在好。是的﹐有時我們就是需要那種“死就死啦”的氣蓋。

另一點﹐就是找自己喜歡的事情做。如果你是一個會計師﹐但是每天上班看見數字就無胃口的話﹐你是不會成為一個成功的會計師的。如果你的興趣是賭馬﹐你應該辭職然後全副心機研究馬匹﹐當個職業賭徒 (我認識一些職業賭徒﹐他們混得還不錯)。當你喜歡一件事情﹐你是會全情投入去做的﹐就像打機﹐可以24小時不眠不休去玩。想想如果你工作可以有這個熱誠﹐要成功又有何難呢﹖

各位﹐下次當問題來臨時﹐不妨試試 Screw It, Let’s Do It.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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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你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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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午飯的時候因為要買禮物,所以逛了一下,在逛街的時候,聽到某位歌星的一首老歌,裏面有幾首歌詞說得很好!

聽說你愛我

“明明聽說你愛我,明明聽說你愛我,為何廝守半生都非最愛的那個……”

從小就有老人家跟我說,男人這東西不能盡信,不能全靠他,在他沒有得到你之前,他什麼都可以,在得到你之後就嗤之以鼻,可能是耳濡目染吧!! 這些話太有爭議性,也不是每個人都會認同!! 有些人,窮一生都為了和最愛廝守!! 也有些人,可以為了某種事而放棄最愛!! 可是,為什麼廝守都非最愛的那個呢?? 大概是因為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吧!!

人們常說合不來了,所以分開!性格不合了,所以分開!相處不來了,所以分開…… 可是性格不合,不就是互補不足嗎?不同世界,不就平衡大家了嗎? 當然要明白固中道理吧!!不經一番寒砌骨,那得梅花撲鼻香?

可是也有人說,不愛他,會幸福嗎?  曾經有一位男性長輩跟我說,拍拖要找一個你自己喜歡的!結婚要找一個他愛你而你不討厭他的!!  可能就是因為以上的因素,所以廝守半生都非最愛的那個吧!!

眾生皆沉紅塵夢,一旦醒來心扉空!!

by 逃花園@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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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子談撩鼻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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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紅在撩鼻屎…先是尾指﹐繼而用食指﹐最後用姆指同食指將一舊鼻屎鉗出嚟…

小子﹕喂﹗你無嘢呀﹖大街大巷撩鼻屎﹖

一點紅﹕撩鼻屎有乜問題﹖唔通你無鼻屎嘅﹖

小子﹕有就有﹐但係唔會通街撩囉﹐咁肉酸﹗

一點紅﹕咁你會係邊度撩呢又﹖

小子﹕唔…係廁所啦﹐又或者係無人見到嘅時候啦。

一點紅﹕咁即係話你都會撩﹐不過唔會通街撩啦﹐因為肉酸﹐係咪﹖

小子﹕係…係啦

一點紅﹕咁我覺得你好虛偽喎﹐明明想撩鼻屎又要扮嘢。咁如果我唔怕俾人覺得我肉酸﹐我係咪可以係人面前撩鼻屎呢﹖

小子﹕梗係唔係啦﹐唔通你唔怕俾人覺得肉酸﹐又可以隨街痾尿咩﹖

一點紅﹕咁唔同喎靚仔﹐通街痾尿會整污糟地方喎。只要我撩完舊鼻屎用紙巾包住﹐咁咪無問題囉﹖

小子﹕吓﹖咁你隻手仲有痴到啲鼻水架喎﹐大佬﹗

一點紅﹕咁D人打乞嗤用隻手遮住個口﹐隻手夠有口水啦﹐又唔見人話佢地唔清潔﹖

小子﹕總之你通街撩鼻屎就係無禮貌啦﹗

一點紅﹕無禮貌﹖如果你有舊眼屎﹐遮住你視線﹐你抹咗佢﹐保持儀容清潔﹐唔通咁又無禮貌﹖如果你有舊鼻屎﹐阻住你呼吸﹐你撩咗佢咪一樣﹖

小子﹕無啦啦點會有咁多鼻屎吖﹖你跟本就係打橫嚟講﹗

一點紅﹕你有所不知喇﹐鼻屎其實係鼻分泌出嚟嘅鼻水﹐黏到空氣中嘅塵埃而成嘅。而家香港空氣咁差﹐空氣中咁多微粒﹐人人都有好多鼻屎架啦﹗我有鼻屎都係因為大家做成嘅﹐你唔可以怪我架喎﹗

小子﹕我都費事同你癲﹗咦﹖你舊鼻屎呢﹖

一點紅﹕我自己食番啦﹐環保D吖嘛﹗

小子﹕嘔……

by 一點紅@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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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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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第三者的出現,都是朋友告訴妳而不是妳自己知道的,而當是妳自己發覺知道的時候呢,已經是只有妳不知道的時候了,也就是到了妳接受不到的地步!

有些女人明知,但裝不知,只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夠鳥倦知還!

有些女人明知,但卻為了小孩而裝不知!

有些女人明知,但會裝作沒事情發生一樣的過活,只要你每個月按時給家用就好,管你在外面玩的是男人也罷!

有些女人明知,但會暗地裏翻查老公的電話記錄,然後打去問罪一番,更甚且找來好友壯膽然後找上門!

而男人呢??

有些男人覺得不過是逄場作戲,因為他覺得他愛的始終是自己的老婆,偶而刺激一下就好,還要跟那個女的強調,大家不過是玩玩而已!

有些男人,是因為老婆走樣了,而去找一個青春無敵的!

有些男人,是因為太有錢而身癢,所以不得不找女人來調劑一下,來證明那是身份的像徵!

有些男人,明知自己在玩火,但因為覺得太刺激了,所以捨不得抽離,還要特地找來大家都是有家庭有兒女的,還安慰自己說這樣對大家都沒威脅!

有些男人是因為大聰明,以為自己太有魅力,所以一有青春無敵的美眉投懷送抱就忘了自己是誰,把自己的老婆也給趕走了,甚至婚也離了,然後那個女的還要跟男人說她有了她的孩子,然後有一天,那個女的想要的東西已經到手了,就把自己的孩子也扔下不管,就跟別的男人跑了!

以為男人這樣就夠活該了嗎?還沒!!

有一種更活該的男人是,他把自己的老婆趕走了,或者是逼老婆離婚了,然後把那個女的接回來,然後有一天那個女的想要的東西都已經到手了,孩子也生下來,才跟你說其實孩子不是你的,我和你在一起不過是為了錢!

男人就是這樣,自以為是,自命不凡,結果什麼都沒有了,又想回頭,那時候才知道還是老婆最好!

可是,為事已晚了,破鏡不能重圓,覆水也不能收!活該!!

所以祝愿全天下所有已婚,而在外面又有第三者,小老婆,逄場作戲的男人,自求多福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by 逃花園@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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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士尼 VS 海洋公園 @ 萬聖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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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陰似箭﹐時光荏苒﹐一年容易又到萬聖節﹐周圍也看到迪士尼及海洋公園的廣告。一時間鬼來鬼去﹐好不熱鬧。這次我們特別一點﹐先投票﹐後看文。

今年萬聖節期間﹐你會去哪裡歡渡萬聖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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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投完票﹐看完結果﹐繼續。基本上萬勝節是英國起源的一個節日﹐10月最後一天被視為鬼節﹐很多遊魂野鬼會在當晚出沒﹐尤以夜間為甚﹐所以當地人當晚會戴著面具﹐穿著奇裝異服﹐希望能夠趕走惡鬼。後來天主教傳道士為了壓制這個傳統﹐特意將11月1日定為萬聖節 (All Saints Day)﹐紀念天主教的聖人們。結果﹐天主教的聖人們早被人遺忘了﹐鬼節傳統反而保存下來﹐還借用了個很有宗教意味的名稱『萬聖節』。

早幾年迪士尼開幕的時候﹐很多人相信迪士尼會成為東南亞數一數二的遊樂場地﹐及至後來開幕後負面消息一大堆﹐參觀人數遜於預期﹐內地遊客投數連連後﹐大家又將目光放回海洋公園了。

老實說﹐香港迪士尼我未去過﹐亦絕對不會去。因為覺得迪士尼那些機動遊既不好玩﹐地方又細﹐又要排隊﹐兼且迪士尼曾被人投訴岐視華人﹐所以我這輩子也不會去。相反﹐海洋公園有機動遊戲﹐有熊貓﹐有水母﹐有水族館﹐地方大﹐又有纜車﹐風景幽美﹐我每年差不多也去一次。而且海洋公園有著我們香港人的童年回憶﹐重遊舊地﹐總有一番情懷。

迪士尼﹖除了有些卡通人物外還有什麼﹖快快滾回阿美利堅吧。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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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大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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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熊貓@沉睡森林﹕

熊貓兄﹐你有一段時間沒有來沉睡森林發表偉論了﹐最近可好嗎﹖很久沒有你的消息﹐令不少你的 Fans (包括我) 替你膽心﹗我猜你可能在埋頭苦幹﹐為公司制定更賺錢的策略﹐如果是這樣﹐我為你打氣。也有可能你沉醉溫柔鄉﹐日以繼夜埋頭苦『幹』﹐如果是這樣﹐我也為你打氣。亦有可能你給公安逮捕了﹐被人秘密審訊﹐如果是這樣﹐我更要為你打氣﹗

記得你說過如果你死了﹐要我到你遺體前和你喝一杯。如今我酒也買了﹐只是不知你是生是死﹐遺體在哪﹖無論如何﹐酒總是要喝的﹐Blog 總是要寫的﹐你生也好﹐死也好﹐見字速回。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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