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奸

見到熊貓兄個留言﹐知道他未死﹐亦無被公安拉﹐放下心頭大石﹐立即又再提起精神寫 blog 了。
近排看新聞﹐看見有人給人罵漢奸﹐又有人自認做漢奸﹐覺得應該寫一寫這個題目。我和熊貓兄的立場不同﹐但看法一致﹐覺得李馬丁及陳主教無資格做漢奸。能夠做漢奸的﹐最起碼是要賣國﹐我覺得以馬丁及主教兩位泛泛之輩﹐既沒有能力賣國﹐亦得不到利益﹐說他們是漢奸是有點太抬舉﹐給兩位臉上貼金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戰敗的國民黨政府帶著大批故宮寶物敗走臺灣﹐在當地當起土皇帝。蔣太宋美齡飛到美國在國會發表演說﹐受到總統接見﹐要求美國助台對抗共產黨﹐這才叫賣國。她哥哥宋子文將國文政府的國庫私吞﹐這才叫漢奸。馬丁他們﹐既得不到美國政府支持﹐又撈不到半點油水﹐何漢奸之有﹖
他倆也只是別人的棋子罷了。一個為延續自己的政治影響力而受擺布﹐另一個為權力而受擺布﹐說穿了﹐也是二打六。背後的那個有錢佬﹐才有資格稱為漢奸。精人出錢﹐笨人出面﹐點會自己出來認漢奸咁笨七呀﹐係咪﹖
by 落花流水@沉睡森林









